如何递交民事起诉状 书面诉状写好以后,应当及时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立案庭递交,同时按被告人数提交相应的起诉状副本,并应向人民法院提交所提供证据的原件或复印件。人民法院在决定受理后,会将起诉状副本送达给被告,以便被告应诉和答辩。在特殊情况下,当事人书写诉状确有困难(如果原告本人没有文化不会书写诉状,又请不到代写诉状的人,或因经济困难无力聘请代书的人),可以以口头形式向人民法院起诉。人民法院应当予以允许,将当事人口述记录在案,并且应当按诉状内容要求进行提示,以帮助当事人进行诉讼,然后将口述内容告知对方当事人。 被告的应诉和答辩 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,应以通知形式分别向原、被告发送受理案件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,还应在立案后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给被告。原告系口头起诉的,人民法院宜用书面方式将原告口述基本内容告知被告。被告在知悉原告起诉后,可以在15日内针对起诉状内容提出答辩。 答辩的方式,既可以提交书面答辩状,也可以在庭审中口头答辩。答辩,既可以在法定期间内提交答辩状,也可以明确表示该期间内不提交答辩状,被告还有权在开庭时答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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