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,人民法院指令再审的民事行政案件,当事人仍不服的是否可以上诉? 人民检察院对一审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.裁定提出抗诉,由上级人民法院指令再审的民事行政案件,按一审程序审理,所作的判决、裁定,当事人可以上诉;对二审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,裁定提出抗诉,并由上级人民法院指令再审的案件,按二审程序审理,所作的判决、裁定是终审判决、裁定;上级人民法院提审的案件,一律按二审程序审理;所作的判决、裁定,不能上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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