检察机关对民事行政案件提起抗诉的条件是什么?
根据《民事诉讼法》第一百八十五条的规定,检察机关对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生效的民事行政判决裁定,应当按照审判监督程序,向人民法院提起抗诉;
(1)、原判决、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:
(2)原判决、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;
(3)人民法院违反法定程序,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、裁定的;
(4)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、徇私舞弊、枉法裁判行为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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